Google最近進行了一份美國智慧型手機用戶使用行為的調查,雖說是針對美國使用者,不過仍然具有參考價值,來看看以下的整理數據吧。

首先,93%用戶會在家中使用智慧型手機、81%會用來上網、77%會在上面搜尋、72%會和其他媒體一起同時使用、三分之一會一邊看電視一邊用、45%會運用智慧型手機來管理並籌畫活動、然後39%用戶承認自己曾經帶到廁所使用過、而有五分之一表示只要能繼續使用智慧型手機,他們願意放棄有線電視。

此外,搜尋是智慧型手機用戶最常造訪的網站類型(77%),而且被運用來尋找各式各樣的資訊,包括新聞(57%)、用餐(51%)、娛樂(49%)、購物(47%)、科技(32%)、旅遊(31%)、金融(26%)、和汽車(17%)等,而有十分之九的搜尋者,都會因此採取行動,其中53%會購買。搜尋同樣也影響了其他行為,例如24%的人就因為用智慧型手機搜尋,而向其他人推薦品牌或產品;53%的人則是會接著繼續用電腦來尋找更多資訊。

在行動商務和購買方面,則有79%的用戶會運用智慧型手機來幫助購物(70%在店家內使用),而在這些人當中,有74%的人最後會真正購買。實際上,智慧型手機影響了所有管道的購買行為:76%從實體商店、59%用電腦在網路上購買、35%直接經由智慧型手機。不過有趣的是,27%的智慧型手機購物是經由手機網站,22%是藉由軟體。這些智慧型手機購物者去年並且平均花了$300美金在這上面,其中娛樂、電子、和服飾是最大宗。

當地交易也是智慧型手機上一個重要活動,有95%用戶都會尋找當地資訊,而會打電話、親自造訪公司、和真的購買的比例,分別是61%、59%、和44%;且這些尋找當地資訊的用戶,通常都很快採取行動,有88%會在一天內。

最後,有71%的用戶,都是因為看到廣告(不管是傳統、網路、還是手機),才會在智慧型手機上進行搜尋。82%會注意到手機廣告,其中42%會點擊、27%會與企業聯繫、35%會造訪網站、而有49%會購買,因此看來手機廣告的效果,似乎也比傳統網路廣告要好。



本文引用自 -> http://www.bnext.com.tw/article/view/cid/103/id/1817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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